想把錢做公益,不想留太多錢給小孩?律師教你三步驟:
建議分成三個階段完成:
1. 用遺囑建立初步架構:
將未來大部分財產捐做『公益』(請具體指明給哪一個單位?),少部分留給子女的原則,寫在遺囑裡。此外,在遺囑內指定遺囑執行人,未來就可以妥善執行。
寫了遺囑等於未來的法律架構已經完成。
但你仍然可以動用你名下的財產,保持100%的彈性(花光你的財產也沒關係)。
如果想把超過50%的資產做公益,有可能會有侵害子女特留分的問題,就必需要生前作資產的公益規劃。
2. 建構公益架構:
就操作面來說,可以運用信託的制度,將資金設立公益信託,如此一來,就是『徹底』的捐助(資金就不是遺產了),未來就逐年捐助你想要支持的基金會或協會。
如果資金足夠,自行成立基金會,可以掌控實際上要產生的效果,我們可以擔任捐助人的角色,我們將捐助章程設立好,並設計董事結構以及執行的公益的方向,實際上就由執行長處理。
法律設計並建構後,就需注入資金或股份,讓公益機制啟動。
3. 長期時時調整:
我們可以3年為單位來檢視現況,如果想要調整捐贈的比例,可以修改遺囑。
另外,在公益部分,基金會營運狀況是否符合預期?如有不妥狀況則調整捐助金額,或更換執行長,讓自己的財富造福更多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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